DRM,英文全称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, 可以翻译为:内容数字版权加密保护技术。
于数字化信息的特点决定了必须有另一种独特的技术,来加强保护这些数字化的音视频节目内容的版权,该技术就是数字权限管理技术---DRM(digital right management)。
DRM技术的工作原理是,首先建立数字节目授权中心,编码压缩后的数字节目内容,利用密钥(Key)可以被加密保护(lock),加密的数字节目头部存放着KeyID和节目授权中心的URL。用户在点播时,根据节目头部的KeyID和URL信息,就可以通过数字节目授权中心的验证授权后送出相关的密钥解密(unlock),节目方可播放。
需要保护的节目被加密,即使被用户下载保存,没有得到数字节目授权中心的验证授权也无法播放,从而严密地保护了节目的版权。
密钥一般有两把,一把公钥(public key),一把私钥(private key)。公钥用于加密节目内容本身,私钥用于解密节目,私钥还可以防止当节目头部有被改动或破坏的情况,利用密钥就可以判断出来,从而阻止节目被非法使用。 上述这种加密的方法,有一个明显的缺陷,就是当解密的密钥在发送给用户时,一旦被黑客获得密钥,即可方便解密节目,从而不能真正确保节目内容提供商的实际版权利益。另一种更加安全的加密方法是使用三把密钥,即把密钥分成两把,一把存放在用户的Pc机上,另一把放在验证站(access ticket)。要解密数字节目,必须同时具备这两把密钥,方能解开数字节目。
毫无疑问,加密保护技术在开发电子商务系统中正起着重要的防盗版作用。比如,在互联网上传输音乐或视频节目等内容,这些内容很容易被拷贝复制。为了避免这些风险,节目内容在互联网上传输过程中一般都要经过加密保护。也就是说,收到加密的数字节目的人必须有一把密钥(key)才能打开数字节目并播放收看。因此,传送密钥的工作必须紧跟在加密节目传输之后。
对内容提供商而言,必须意识到传送密钥工作的重要性,要严防密钥在传送时被窃取。互联网上的黑客总是喜欢钻这些漏洞。因此我们需要一种安全的严密的方式传送密钥,以保证全面实现安全保护机制。
现在市场上比较多应用的是微软的 DRM 技术.
DRM系统
对于数字内容持久的控制和保护――这是电信运营商所关心的。怎样才是一个多赢的DRM系统?央视关心的是如何保护,但电信运营商或者由其业务派生的公司,所做的VOD、IPTV业务对DRM的需求同央视等内容提供商并不一样。我认为仅仅从安全的角度出发来设计DRM系统是不够的,一个完善的DRM系统必须从商业模式、传输模式以及安全模式三个角度来考虑。
所谓商业模式是指我们必须看到:
·谁来控制和运营DRM由内容提供商还是服务提供商来控制和运营,至今未有定论。是否应该请第三方来运营
·电信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的利益并不一致
·DRM系统需要支持的业务模式:包括直播、点播、下载等
·DRM系统需要支持的收费模式:包月模式、单个下载、前付费、后付费。
所谓传输模式是指:
·内容是怎样被加密的
·如何定义和描述版权信息
·客户端如何保证版权要求被顺利执行?(DRM总是在终端被破解)
·整个过程是否基于开放的标准
安全模式是指:
·加密算法
·用户认证和设备认证
·防篡改的客户端
基于此,我们认为,一个完善的DRM系统应该可以:
·支持灵活的商业模式:支持多个业务提供商、支持多个使用者
·多种内容格式和应用
·多内容的分发方式
·版权信息和要求可扩展
·基于可靠和成熟的安全算法和设计
·可控制的成本:使用的时间、次数等等。
成功的DRM系统应该是基于内容提供商、网络供应商、业务提供者和设备制造者对内容保护达成共识,才能讨论出一套切实可行成本可靠的DRM系统。 |